2013年湖南株洲市石峰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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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7日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为优化我区事业单位人才结构,缓解部分岗位人员缺额的矛盾,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共10名(含全日制研究生2名)。
一、 招考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双向选择、择优录取的原则。
二、招聘条件及人数
招考单位 | 岗位类别 | 招聘人数 | 所需资格条件 | 备注 |
区直、街道事业单位 | 岗位1 | 8 | 大专 | 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78年6月30日以后出生) |
岗位2 | 2 | ①全日制硕士研究生;②土木工程系工程造价专业 |
三、实施步骤
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监察局共同组织,按发布公告、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确定拟录用人员、体检、考察、公示、审批等8个步骤进行。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1、报名与资格审查工作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委组织部、区编办、区监察局会共同把关。
2、报名:
报名时间:2013年8月5日至8月7日
报名地点: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议室
3、报名要求:
(1)应聘者须来现场报名,不接受委托报名以及电话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考一个职位。
(2)报名时须上交《株洲市石峰区2013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提交本人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照片2张。
(3)应聘者需提供身份证、毕业证书及其它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登记表中联系电话必须是能够及时联系到应聘者本人的电话,确保24小时畅通,否则,后果自负。
4.资格审查:根据应聘者提供的相关证件和资料对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审查合格者当场发放准考证。报名人员应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若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经查实后,取消报名和录用资格。
(二)考试
招考计划与报考人数的比例要达到1:3以上比例(含1:3比例)方能开考。未达到比例的,经市人社局批准同意后,可适当降低比例开考。
招考分为笔试和面试两个环节。笔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60%,若出现末位并列情况,并列者同时进入面试;按1:2比例确定参加面试人员,面试总分为100分,占总成绩的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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