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人员3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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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中午12:00
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人事部令第6号)和《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等有关规定,经各招聘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市人社局核准,并报请市人民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启动2013年市直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根据编制和岗位空缺情况,2013年市直15个事业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33名。具体的招聘计划、招聘岗位、报考职位要求等详见《2013年张家界市市直事业单位招聘职位表》(附件1)。报考职位要求中“以上”、“以下”均包括本层次要求。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可以通过以下网站查询:
张家界政府公众信息网(http://www.zjj.gov.cn/);
张家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zjjrs.gov.cn/)。
二、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二)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
(三)年龄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7年9月12日至1995年9月12日期间出生,招聘单位报考职位要求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四)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报考人员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对有疑义的证书,以市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结果为准。报考专业审查参照《2013年湖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目录》执行。
报考职位明确要求有工作经历的,报考人员必须具备与职位所提出工作性质一致、符合年限要求的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等有关的资格条件,均以2013年10月31日为截止日期,年限按足年足月累计计算。
下列人员不得报考: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各级公务员考录、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考试舞弊、弄虚作假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的人员,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在读研究生以本科学历报考的除外)、公务员被辞退未满5年的,在录用、聘用时有服务年限规定而未满期限的人员,均不得报名。此外,报考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招聘岗位。
三、报名办法
(一)报名方式和时间
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现场进行报考资格审查的方式,报名网站为张家界人事考试网(http://www.zjjks.com),报考资格审查地点为各招聘单位人事(教)科(各招聘单位地址、联系人及电话号码见附件2)。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中午12:00。
报考资格审查及缴费时间:
2013年9月9日上午9:00至9月12日下午5: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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