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晋城市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招聘人员公告(8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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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3日9:00至2013年9月21日17:00
为了加快推进卫生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按照中组部、人社部《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92号)和省委组织部、省人社厅相关规定,经市政府批准,决定为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人才,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办法,择优聘用。
二、招聘名额
市直卫生系统7个医疗卫生单位共计招聘专业技术人员82名(其中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5名),其中:
1.市人民医院50人;
2.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6人;
3.市妇幼保健院10人;
4.市紧急医疗救援中心3人;
5.市传染病医院10人;
6.市公共卫生信息中心2人;
7.市健康教育所1人。
具体招聘岗位见《晋城市2013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附件)。
三、报名范围
符合报考基本条件和招聘岗位具体资格条件的普通高校应、往届毕业生,在职专业技术人员。户籍不限。
四、报名的基本条件
1.思想政治素质好。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品行端正,遵纪守法,在学习或工作(待业)期间表现良好,未受过纪律处分。
2.热爱医疗卫生事业。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自愿从医,服从安排。
3.符合招聘岗位学历要求(见《晋城市2013年市直部分医疗卫生单位公开招聘岗位一览表》)。
4.具有《医师资格证》、《护士证》等岗位必须的资格条件。
5.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为1983年1月1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为1978年1月1日以后出生,40周岁及以下为1973年1月1日。
6.“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用于公开招聘参加山西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以及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期满、考核合格(服务期两年,考核合格,现仍在职)的人员。
五、报名办法
(一)招聘信息查询
招聘信息在以下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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