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湖南永州市新田县事业单位招聘194人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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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 18日,上午8:00--12:00,下午3:00—6:00
报名地点:县人社局
根据我县事业单位工作需要,本着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经县委、县政府、县编委研究决定,并报市里批准,同意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就做好2013年下半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招聘原则:
公开透明、平等竞争、择优聘用。
二、招聘范围及方式: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集中笔试,按职位要求分别面试、体检及考核,经审批同意后,按程序办理聘用入编等手续。
三、招聘职位及人数:全县部分事业单位共31个职位招聘194人。详见《新田县2013年下半年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表》。
四、招聘条件:
应聘人员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具有较强的组织纪律观念;
4、身体健康,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适合报名职位要求。
5、具备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招考职位要求四项目人员的,报考人员必须是在新田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服务满两年可报考)、“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已录用为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四项目人员,不能报考定向招录四项目人员的职位。
报考人员必须持有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参加省里统一“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和“三支一扶”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县级以上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证明;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省级教育部门统一制作、教育部监制的《特岗教师服务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的,要提供由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原件、复印件以及志愿者与单位签订的服务协议(出县服务的志愿者还需提供招募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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