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荣昌县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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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3年9月16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报名地点:荣昌县人力社保局公务员科(昌州街道昌州大道中段75号4-6室)
为加快建设渝西川东地区区域中心城市步伐,优化事业单位人才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考核招聘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本次考核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专业技能考核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岗位
本次公开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具体岗位详见《荣昌县2013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员岗位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附件1)。
三、招聘范围及条件
(一)招聘范围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符合本次考核招聘条件的人员。
以下人员不属于考核招聘范围: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二)招聘条件
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1.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2.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3.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3年9月15日);
4.符合岗位考核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报考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在报名开始日前取得(含2013年应届毕业生)。
(三)其他要求
1.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
2.考核招聘人员须在我县服务5年以上。其中,在招聘单位须服务2年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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