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山西晋中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4)
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办公室负责对拟聘人员进行考核。考核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的政治思想、职业道德、业务能力、学习成绩及遵守法律法规等情况并对其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五)体检
笔试和面试结束后,按照综合成绩达60分以上的人员由高到低排序,以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的人选。体检参照《山西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修订)》执行。对体检不合格者,取消拟录用资格,并从进入同一岗位考核范围的人员中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确定拟聘用名单
根据考试、体检和考核结果,经学院招聘领导小组研究,报学院党委会批准,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报省教育厅、省人社会厅审核。
(七)公示
通过审核的拟聘人员名单在省人社厅网站、省教育厅网站和学院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发现问题经查属实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照考试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办理相关手续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者,我院按有关规定与聘用人员签定就业协议,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教育厅、省人社厅办理相关手续。
五、纪律与监督
1.本次招聘在省人社厅、省教育厅的指导、监督下,由学院公开招聘领导组组织实施。招聘工作必须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纪律和相关规定,切实维护公开招聘工作的严肃性。
2.应聘人员应实事求是,确保提供的材料和信息真实可靠,一旦发现弄虚作假者,取消其应聘资格。
3.要建立严格的责任制度,安排相应机构和人员负责公开招聘工作,并切实做好招聘环节中的保密工作。
4.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不得利用工作之便以权谋私,不得弄虚作假。对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工作人员,要视情节给予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5.认真落实回避制度,参与招聘的工作人员如有亲属参加应聘,必须主动提出并回避。
六、组织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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