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旅游职业学院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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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至2013年11月3日
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经重庆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系重庆市唯一的公办旅游类高等职业学院。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事业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事业单位人员15名,招聘岗位及人数见附件1。
考核招聘由区人力社保局会同主管部门和招聘单位组织实施,应聘者不参加《综合基础知识》考试,直接到指定地点参加相关考核。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
(三)具有良好的品行;
(四)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五)符合岗位招聘的条件(详见一览表);
(六)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名前一天;
(七)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及以上。未满规定服务期者,取消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身份并承担相应责任。
(八)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5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正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本科生、研究生不能凭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报考);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本次招聘采取网络报名方式进行。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凡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者下载《重庆旅游职业学院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和个人基本信息统计表(详见附件3),如实填报后发至电子邮箱:cqtvisrsc@163.com(邮件标题请注明应聘岗位+姓名)。
电 话:85086703 85086805
联系人:许老师 秦老师
报名时间:简章公布之日至2013年11月3日。
(二)资格初审:招聘领导小组集中对应聘人员报名表进行资格审查,初审合格人员名单于2013年11月3日在黔江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qjhrss.gov.cn)和重庆旅游职业学院网站上公布。
(三)资格审查:报考人员需现场提交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及岗位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以上材料需提供原件及其复印件1份和近期1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3张。往届生还需提供学信网打印学历原件,2014年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证明(学历、学位、专业、学籍证明等),并提供学校盖章的就业推荐表及《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区外正式在编人员须提供所在单位同意其报考的书面材料(附件4)。
资格审查时间:2013年11月4日,审查合格后领取《准考证》。地点: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考核时间: 2013年11月5日。
考核地点:重庆旅游职业学院(重庆市黔江区舟白街道学府一路一号)
(四)考核方式及分值
考核采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采取讲课、答辩及特长(技能)展示等方式,总分为100分。未按规定时间参加考核者,取消考核资格。考核成绩当场公布。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考官对考生考核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考核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报人力社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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