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长寿区司法局重庆市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公告
重庆备考交流QQ群:171608905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18日至11月22日,11月25日至11月29日,上午9:00—12:00,下午2:00—6:00
报名地点:长寿区司法局314办公室
为满足我区社区矫正工作需要,长寿区司法局、长寿区人力社保局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非在编人员)。现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名额
招聘社区矫正协管员10名。
三、招聘范围
常住户口在重庆市范围内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
四、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男性,年龄在18-35周岁(1977年11月30日至1996年11月30日期间出生);
(三)大学专科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招聘专业为法学类、司法执行及技术类、中国语言文学类、心理学类、计算机类,详见附件1《专业指导目录》;
(五)熟悉计算机操作;
(六)具有良好的品行,自愿从事社区矫正工作,作风正派,遵纪守法;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其中:身高1.65米以上,双眼矫正视力4.8以上。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属于招聘对象:
1.受过刑事处罚、劳动教养、少年管教的;
2.有犯罪嫌疑尚未查清的;
3.曾被开除公职的;
4.受过党纪严重警告及以上处分、政纪记大过以上处分的;
5.道德败坏,有流氓、偷窃等不良行为受过公安机关处理的;
6.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中有被判处死刑的;
7.直系血亲和对本人有重大影响的旁系血亲在境内外从事颠覆我国政权活动的;
8.其他不宜从事司法行政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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