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阳泉平定县招聘煤矿安全监管五人督查小组成员公告(3)
山西备考交流QQ群:256676792
报名时间:2013年11月28日至2013年11月29日,报名截止时间为2013年11月29日下午5:30时
报名地点:平定县安监局
(2)体检
体检由招聘工作组统一组织。体检费用自理。体检机构选择有资质的医疗机构,体检标准按照《职业健康检查项目》中的有机粉尘、无机粉尘、噪声类进行。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经本人申请可在另一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组织1次复检,复检费用自理。体检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名额,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
(3)考察
对通过体检的拟聘用人员进行考察。考察由用人单位组织实施;主要考察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聘岗位资格条件等情况,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考察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名额按按综合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排序依次递补进行体检、考察。
五、公示
经考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平定人才网(www.pdrcsc.com)、平定县安监局网站(www.pdaj.gov.cn)公示,公示期为7天。
六、聘用及待遇
本次聘用的人员为不占用正式人员编制的工作人员,聘用人员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新聘用人员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内考核不合格者,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限三年,合同期内实行一年一考核,对年度考核不合格者可解除合同。
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我省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晋政办发〔2011〕17号),按2000元/月执行;入井津贴按照省人社厅晋人社厅发〔2011〕92号文《关于调整我省煤矿井下艰苦岗位津贴标准的通知》,按25元/工执行;聘用人员的工资待遇参照有关政策调整;聘用人员的社会保险根据有关规定执行。住宿问题由聘用人员自行解决。
拟聘用人员与原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关系,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规定解除。否则,不予聘用。
七、其它
本实施方案由招聘工作工作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招聘领导组议定后及时公布。
招聘咨询电话:县人社局:0353-6188695、6188097,县安监局:6063420。
监督举报电话:县纪委监察局:6188510, 县人社局:6188099, 县安监局:6065599。
特别提示:本次招聘的笔试、面试成绩、综合成绩、体检等有关信息在平定人才网(www.pdrcsc.com)、平定县安监局网站(www.pdaj.gov.cn)公告,请及时关注。
本次招聘考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组织考试辅导培训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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