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南岸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简章(63名)(3)
四、招聘程序及办法
拟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须达到1:2才能开考,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报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其中,重庆市第五人民医院临床科室岗位属于紧缺高层次人才,若有报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采取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报名考务费。
(一)考试考核
1.公共科目测试采取闭卷笔试的方式进行,分值100分。
公共科目笔试为《综合基础知识》。(《综合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教材为准)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上午8:30—10:00。考生应提前30分钟到达考点,开考30分钟后不得进入考室参加考试。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2.专业科目测试为各相关专业及相关岗位要求的知识,分值100分。
(1)卫生事业单位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南岸电视台、南岸区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和南岸区文化馆专业技术岗位专业科目测试采取实作测试方式进行。同一岗位现场确认报考人数超过20人的,可适当调整专业能力测试的方式。
实作测试时间地点及具体方式于2013年12月20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和报名网站(www.cqzk.cn/2013gz)首页公布。
(2)除卫生事业单位医学专业技术岗位、南岸电视台、南岸区互联网信息管理中心和南岸区文化馆专业技术岗位以外,其余岗位专业科目测试采取闭卷方式,分别为《专业基础知识》(专技岗位)或《管理基础知识》(职员岗位),分值100分。(《管理基础知识》考试内容以2013年下半年新发布的考试教材为准)
笔试时间:2013年12月22日上午10:30—12:00。
笔试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面试
1.面试按各岗位拟招聘人数1:2的比例,分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未达到规定比例的,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其中,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
2.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及参加面试人员名单于2013年12月24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3.按规定收取面试费用,面试费用每人40元。
缴费时间:2013年12月26日上午9:30—12:00
缴费地点:南岸区人事考试中心。
4.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结构化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公布。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选。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60分以下的,该考生所在考官组应写出书面报告,说明理由,并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及区人力社保局备案。
面试时间及地点:于2013年12月26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面试要求考生应于面试当日上午8:30分前到达考点指定候考室,逾时未到候考室者视为弃权。
5.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试考核总成绩及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于2014年12月30日在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www.cqnars.gov.cn)公示公告栏目公布。
(三)体检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详见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示公告栏目。
体检参照原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1号)以及《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规定以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卫生医疗机构进行。体检人选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最后一名进入体检人选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以笔试总成绩高的(面试合格者)作为体检人选。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南岸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的,其缺额按照该岗位报考人员(面试合格者)考试考核总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