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03名)(2)
㈡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
2.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3.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
4.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5.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
6.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
7.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毕业生;
8.现役军人;
9.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
10.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㈢ 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本科学历(学位)证报考;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单位的一个职位报名,按报考职位竞争,分别聘用。
3.报考专业参照重庆市2013年下半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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