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渝中区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53名)
重庆备考交流QQ群:171608905
报名时间: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上午9:00—12月18日(星期三)下午17:00
为促进我区教育事业发展,进一步优化教师队伍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以及市人力社保局《关于印发〈重庆市事业单位考核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等6个公开招聘配套文件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7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53名。公开招聘计划详见《渝中区中小学、幼儿园2014年教师需求情况一览表》(附件)。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1.公开招聘面向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2013、2014届本科及以上毕业生。凡符合公开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大学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毕业时定向安排就业的本科生和研究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品行端正,作风正派,遵纪守法,未受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道德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3.年龄35周岁及以下(即1977年12月16日及以后出生);
4.毕业时取得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大学本科及以上毕业证书和学士及以上学位证书;
5.英语专业毕业生须取得英语专业四级及以上合格证书;中文专业毕业生须取得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证书,其它专业毕业生须取得二级乙等及以上证书;
6.须取得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
7.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符合聘用体检标准;
8.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它条件。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