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北部新区建设工程所属事业单位招聘公告(3)
四、聘用
根据应聘人员体检、考察的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经公示无异议的,由飞驶特公司发出聘用通知。被聘用人员可携带身份证到公司办理报到手续,与飞驶特公司按规定程序签订劳动合同,并被派遣到重庆北部新区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建设施工安全监督站工作。
被聘用人员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内应接受岗前培训与试用期考核,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的,正式予以聘用,不合格者取消聘用。
五、工资待遇
被聘用人员实行合同制,工资待遇按照《北部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关于安监站招聘平安卡管理工作人员的批复》和《重庆北部新区直属事业单位劳务派遣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渝新工委办发〔2011〕99号)执行。
本公告由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解释,涉及招聘有关问题可咨询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咨询电话:86898690、86833671。
重庆飞驶特人力资源管理有限公司
2013年12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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