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石柱县招聘紧缺专业技术人才公告(18人)(2)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7.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和在服务期内未解除协议的选派大学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程序及方法
本次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按照报名、初选、面试、体检、考核、公示、聘用审批等程序组织实施。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3年12月25日前,考生可通过QQ邮箱提交报名表(附后)进行预报名,邮箱地址:1399092449@qq.com。2013年12月26日下午14:30—17:00,已预报名的考生到现场报名地点正式报名。
2.现场报名地点:石柱县人力社保局人力资源市场。地址:南宾镇玉带河南街15号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C幢底楼,联系电话:73339515、73339406(县人社局冉老师、李老师)。
3.现场报名手续及资格审查
(1)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的一个岗位填写《考试报名表》报名。
(2)报名要求:
报名时报考人员按岗位所列条件持本人毕业证(学位证)、身份证或户口簿、职称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交近期同底1寸免冠照片2张(黑白、彩色均可),并签订《石柱县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报考承诺书》。
有任职经历、获奖证书(含在高校就读期间担任校、系、班级职务的依据,奖学金及其它奖项的证书)的,报名时需提供相关证据、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有其它能够证明本人综合素质与职业素养的资格证书、职称证书、达标证书的,报名时请提供证书原件及其复印件。县外在职人员报考还需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加盖公章)。
(3)资格审查。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用人单位及其主管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二)初选
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未形成竞争的岗位,不再进行初选,资格审查合格人员直接进入面试。
对报名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形成竞争的岗位,面试人数与招聘职数的比例限制在3:1以内。对资格审查合格人数与招聘职数之比超过3:1的岗位,学历高者优先进入面试;学历相同者,依次按相应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书、获奖等级高者优先。若仍不能确定者,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报名人员提供的相关证据、证书进行综合素质比选后,确定进入面试人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