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巫溪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
(三)考试考核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考核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30%+专业科目测试成绩×30%+面试成绩×40%
考生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和考试考核总成绩均按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七、体检
在面试合格人员中,体检人员按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相等,则依次按是否有专业技术资格证、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的顺序从高到低优先确定体检人员。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及行业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复检)的,视为放弃体检(复检)。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缺额时,可按报考该岗位(专业)面试合格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县人社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对其政治思想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审。
因考察、资格复审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等出现缺额时,按报考该岗位进入面试且面试合格的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拟聘人员将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和“巫溪县人民政府门户网”(http://wx.cq.gov.cn/)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所学专业、报考岗位、毕业院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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