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巫溪县人民医院招聘专业技术人员
重庆备考交流QQ群:171608905
报名时间:2013年12 月 25 日至12 月 26 日,上午9:00—12:00,下午14:00—17:30
为进一步优化我院卫生技术结构,充实医疗卫生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
一、招聘原则及方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坚持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择优聘用。
二、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卫生专业技术人员15名(自收自支编制),具体招聘岗位详见《重庆市巫溪县人民医院2013年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一览表》(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对象
本次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四、招聘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遵守宪法和法律,品德端正,作风正派,未受过任何处分,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二)专科及以上学历,且所学专业必须与报考岗位一致,具体详见一览表。
(三)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2013年 12月24日)。
(四)应届毕业生须2014年7月31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专科学历证。除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外,其余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原件。
(五)身体健康,符合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符合《一览表》中各岗位要求的条件。
(七)自愿在县人民医院最低服务年限15年。
(八)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九)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对象: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以及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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