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重庆市石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招聘公告(40人)(3)
(二)面试
1.面试比例:在笔试合格人员中,根据笔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拟招聘人数与面试人数1:1.2的比例依次确定面试人选,若最后一名面试人选笔试成绩出现并列,则并列进入面试。若笔试合格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则笔试合格人员全部进入面试。
2.面试时间及地点:
面试时间为 2014年1月10日。进入面试人员及具体面试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招聘工作组将 “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szrsj.gov.cn)“公示公告”栏予以公示,请考生于1月9日下午17:30之前自行查看。
3.面试方式及分值:
面试方式采取结构化面试。由主考官提问,考生回答,主要考察考生的适岗能力、职业素养、语言表达和逻辑思维能力。
面试分值100分,面试成绩当场向考生本人公布。面试得分在60分及以上方为合格。面试不合格者不得进入下一招聘环节。面试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情况。
(三)总成绩计算方式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总成绩在面试结束后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予以公示。
六、考察、选岗、体检和公示
(一)体检
体检在2014年1月11日上午8:00至12:00举行。体检地点另行通知。体检人选依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指标1:1等额确定。进入体检最后一名报考人员的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笔试成绩从高者优先确定为进入体检人选,若笔试成绩仍然相同,则报县人社局同意后进行加试(加试内容及方式以临时通知为准),按加试成绩的高低确定进入体检人选。
(二)选岗
体检合格者于2014年1月12日上午12:00以前到县就业局办公室按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工作单位,即高分优先选择工作单位。因体检不合格而出现的缺额,经县人力社保局同意后,可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递补人选。
(三)考察
工作单位选择后由各乡镇在2014年1月15日前分别对拟招聘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工作业绩、业务能力、现实表现、适岗条件及是否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由县人力社保局研究决定是否进行递补。
(四)公示
考试考核成绩等有关事宜,由石柱县就业服务管理局按规定组织公示。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石柱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7天,时间为2014年1月17日至1月23日止。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招聘单位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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