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重庆云阳县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简章(117名)(4)
七、体检
体检人选按照招聘岗位指标,根据各招聘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确定。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若体检、考察中的递补人员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仍按专业科目成绩、公共科目成绩高者确定。若上述成绩均相同,以加试的方式确定。
体检由县人力社保局组织实施。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关于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要求,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县人力社保局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研究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因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愿放弃体检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八、考察
考察由县人力社保局会同招聘单位及主管部门对体检合格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遵纪守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综合考察,并再次对考察对象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提供的报考信息和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完整等进行复查。
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考察资格出现的缺额,按报考该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九、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云阳县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站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招聘单位等。
十、岗位确定
报考乡镇农业服务中心、乡镇文化服务中心和乡镇卫生院岗位的考生,根据招聘岗位人数和岗位类别,按报考同一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具体招聘单位,若考试考核总成绩相同,则依次按笔试总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公共科目测试成绩高者优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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