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 招聘专业人员公告
重庆备考交流QQ群:171608905
报名时间:2014年1月2日至1月10日
为充实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高层次专业人才队伍,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专业技术人员1名。
一、单位概况
重庆市歌剧院(重庆交响乐团)是重庆市文化广播电视局直属的正处级艺术事业单位,作为保留事业体制的文艺院团,以创作演出优秀歌剧剧目和交响乐曲目为职责,承担了发挥文化引领作用,推动文化事业发展的任务。内设行政办公室、艺术办公室、演员队、乐队、舞美队5个部门。
剧院成立于1953年,其前身为西南人民艺术剧院实验歌剧团。2007年增挂重庆交响乐团,是重庆音乐表演艺术的中坚力量。曾荣获文化部“文华新剧目”奖,中宣部“五个一工程”奖,“中国戏剧奖?优秀剧目奖”、“中国戏剧奖?优秀表演奖”,全国电视歌手大奖赛一等奖,美国克罗拉多歌剧比赛一等奖,中国音乐“金钟奖”等各类奖项。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创作、移植、改编、演出了100余部歌剧及选段,55套各类交响音乐会,37套专题及综艺晚会。先后获得多位国家领导人的接见与关怀,并为多国国家元首及政府首脑演出,尤其值得一提的是原创大型交响音乐诗画《长江》、大型歌剧《钓鱼城》的演出,受到社会各界的高度评价。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和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取公开考核招聘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演奏员岗位1名(具体要求见附件1)。
四、 招聘人员基本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2.具有良好的品行和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3.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一览表》);
4.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5.热爱艺术事业,有志于从事艺术等相关工作;
6.年龄3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1月1日。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①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②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③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④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⑤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⑥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⑦现役军人;⑧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⑨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⑩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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