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文理学院招聘事业单位人员公告(2)
学校坚持开放办学,积极开展广泛的国际国内交流合作。与美国、俄罗斯、英国、澳大利亚、马来西亚、新加坡等国高校签订了合作协议,建立友好学校关系,在交流学生、交流访问学者、合作办学、留学生教育等方面进行了广泛而深入的交流与合作,建立了公派俄罗斯留学、与美国西北理工大学、马来西亚2+2联合培养本科生、美国和新加坡带薪实习、留学菲律宾等项目;与永川、大足、彭水、垫江等区县建立了“校地合作”伙伴关系;与中科院重庆研究院所属的重庆德领科技有限公司、 重庆齿轮箱有限责任公司、富士康科技集团、重庆中集物流有限公司等签订合作协议,创新合作办学模式。
学校发展取得的显著成效得到了党和政府及社会的充分肯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陈昌智、全国政协副主席张梅颖、原教育部部长周济、教育部陈小娅副部长、李卫红副部长及有关司局领导、重庆市委书记孙政才、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黄奇帆、时任重庆市委书记黄镇东、时任重庆市人民政府市长王鸿举等领导来校视察和调研,对学校的办学思路、发展模式、改革创新、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工作给予了高度评价。学校全方位改革、多角度创新、超常规发展的模式被新华社及《当代党员》等媒体誉为“渝西现象”。如今,重庆文理学院正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即服务、学生即顾客、质量即生命”的办学理念,大力实施“顶天立地”发展战略,努力把学校建设成为区域性、多科性的特色应用型大学。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任人唯贤的标准,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三、招聘计划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 85名。
四、招聘范围及对象
本次公开招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区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五、招聘基本条件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四项基本原则。
3、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为人民服务的精神。
4、专业技术岗位和管理岗位原则上应具有全日制普通高校研究生学历并取得相应学位,且第一学历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本科学习专业和研究生学习方向相同或相近;紧缺专业或特殊岗位须为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学历且具有相关专业的中级职称,或国家级健将等资格;工勤岗位应具有国民教育大专及以上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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