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所属事业单位北部新区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3)
面试考核分值为100分,面试考核成绩当场公布,面试考核成绩计入考生考试总成绩。面试考核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得确定为体检人员。
面试比例达不到规定比例的(特殊岗位或急需短缺人才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后,可适当放宽面试比例),相应递减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递减后的招聘岗位人数按“实际参加面试人数×面试比例”公式计算,出现小数按四舍五入法处理);无法递减的,考生各科成绩须达到60分以上,方可进入面试。
特别提醒:区人事局、教育局根据报考岗位及考试考核情况确定拟聘用人选的用人单位。
公共科目笔试成绩、进入专业测试比选人员名单、专业测试比选(资格复审)和面试考核的时间、地点等情况在重庆北部新区网站(www.cnnz.gov.cn)政务公告栏公布。不按通知时间和地点参加资格复审、专业测试比选或面试考核者视为自动放弃。若因联系电话有误或其他考生自身原因不能联系到考生的,责任由考生自负。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方式
考试总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50%+专业科目测试(面试)成绩×50%
六、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等额确定(总成绩相等时,除招聘单位有特殊规定外,依次以学历、职称及职(执)业资格、面试考核成绩高者优先)。
体检的项目、标准,参照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国人厅发〔2007〕25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修订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3〕58号)的规定,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招聘单位和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疑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则按报考本岗位考生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合格者,由区人事局会同区教育局对其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统一组织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因考察不合格或经确认自动放弃资格出现的缺额,按照体检不合格出现缺额时的递补原则确定递补人员。
七、公示
考察合格的拟聘人员在重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专业、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考试考核总成绩等。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