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万盛经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招聘公告(2)
因体检不合格或自愿放弃体检资格而出现空位时,其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政审考核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公示
拟招聘人员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示,公示时间为7天。公示内容包括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出生年月、学历、准考证号、考试总成绩以及拟聘岗位。
八、管理和待遇
政审合格人员上岗后,经培训,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250元)。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按相关临聘人员工资待遇执行相应工资,按国家规定享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九、纪律要求
公开招聘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是公开选拔人才的重要渠道,必须严格执行招聘的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违规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则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本简章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文静
联系电话:(023)48278444
二〇一四年二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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