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万盛经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招聘公告(2)
六、政审考核
体检合格者,由区市政园林管理局对其思想政治素质、能力素质、遵纪守法情况、道德品质修养、日常学习工作情况、身份状况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进行考核,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政审考核合格者确定为拟聘人员。因政审考核不合格而出现岗位空缺时,其缺额根据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七、管理和待遇
政审合格人员上岗后,经培训根据个人工作能力确定具体岗位,试用期为二个月(试用期工资为1250元)。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以及提供虚假材料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重庆市万盛经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签订聘用合同,一年一签,并参照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协管员工资待遇执行相应工资,按国家规定享有社会保险。聘用人员由区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实行人事代理。
八、监督检查
此次招聘工作邀请纪检、人事部门全程参与并监督,确保招聘工作公开、公正、公平进行。对招聘过程中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和违反招聘纪律的,一经核实,取消其招聘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本招聘简章未尽事宜由经开区市政园林管理局负责解释。
联 系 人:程跏
咨询电话:(023)482743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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