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第二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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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6月30日截止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重庆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全国公开招聘优秀人才。
一、招聘原则
面向社会,公平公开;德才兼备,竞争择优;坚持标准,优化结构。
二、招聘计划
本次共公开招聘23人(招聘部门、岗位、人员条件等详见《重庆第二师范学院2014年补充招聘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
招聘人员面向社会,凡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四、招聘条件
1、遵守宪法和法律;
2、具有良好品行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专业、能力或技能条件和《计划表》所列的具体招聘条件;
4、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5、符合事业单位人员回避要求和审批机关确认的其他条件。
6、应聘人员年龄原则上应达到以下要求:硕士研究生年龄为35周岁及以下,博士研究生年龄为40周岁及以下,副教授年龄为45周岁及以下,教授年龄为50周岁及以下;特别优秀者,经市人力社保局认定同意,可适当放宽年龄。
7.年龄、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日期为2014年3月12日。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
符合公开招聘岗位条件者向人事处和用人部门投递个人简历资料、《重庆第二师范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电子邮件请以“姓名+**大学+**专业+最高学历+应聘岗位”命名,附件控制在5M以内),联系人及电话见《计划表》。在同一种类型的岗位里,每人只能填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必须按要求如实填报本人情况,填报内容如有虚假、隐瞒,取消其报考资格。
报名时间:2014年3月13日至6月30日截止(博士学位,副高级和正高级职称人员不受此时间限制)。
根据报名情况,由人事处会同相关方面适时进行资格审查并组织考试等,请关注重庆第二师范学院人事处网页信息更新。
(二)考试考核
1、正高、副高和博士研究生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初试
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专业科目测试,考核方式讲课、说课和学术答辩(内容自拟,时间60分钟)等,按照考核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确定复试人选。分值100分。
(3)复试
由学校领导、用人部门主要负责人、学校人事考核专家库成员、人事处、科研处等相关人员组成考核小组,负责进行专业考核,分值100分。复试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以及逻辑思维能力、综合分析能力、环境适应能力、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及工作态度等。复试时间、地点于复试前在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考试考核总成绩=初试成绩×60%+复试成绩×40%
2、其他人员按以下程序进行:
(1)初试
初试由用人部门组织。分值100分。根据岗位性质,组织专业基础知识或综合基础知识考试。
(2)实践能力测试
由用人部门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及专家进行考核,分值100分。根据岗位性质,采取讲课、说课、答辩、实作考核、情景模拟等方式进行,主要考察应聘者报考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体方式在初试前于学校人事处网站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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