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河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137人公告(3)
2014年天津市河西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网络高分课程
②组织面试:
面试时间:2014年5月10日至5月18日,面试由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招聘单位联合组织实施。卫生系统、信息中心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谈的方式;环卫系统的面试采取现场答辩和实际操作相结合的方式。
3.计分:
①笔试: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其中卫生系统专技岗位《职业能力测试》满分50分、《医学综合知识测试》/《学前教育综合知识测试》满分50分;工勤岗位《综合知识测试》满分为100分。
②面试: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及格线为60分。达不到及格线的,不予聘用。
③综合成绩:专技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4:6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工勤岗位按照笔试成绩、面试成绩3:7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综合成绩满分为100分。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各保留1位小数,总成绩保留2位小数。若报考人员总成绩出现并列,造成进入体检人数超出岗位聘用计划数的情况,依次以笔试、面试成绩高者优先的原则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公开招聘考试成绩确定后,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在7个工作日内公布综合成绩。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以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排序,按岗位招聘人数与进入体检人数之比为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人员名单。体检的项目、标准,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标准出台之前,参照国家统一规定的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和规程执行。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质疑的,可以在接到结果7日内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果为准。体检、复检费用均由考生自理。非招聘单位原因,未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参加体检、复检或鉴定的报考人员,视为自动放弃。凡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原因出现的岗位空缺,招聘单位可根据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五)考察
招聘单位负责对拟聘人员按有关规定组织考察,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根据拟聘用岗位的要求,采取查阅档案、个别谈话、召开座谈会等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能力素质、工作态度、遵纪守法、学习和工作表现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考察结束后,应写出书面考察意见。对考察不合格、自愿放弃考察,或其他情形导致的拟聘岗位空缺时,招聘单位可根据实际需要,依据该岗位报考人员综合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六)公示
河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招聘单位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准,根据报考人员的笔试、面试、体检、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并在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情况以及拟聘用人员姓名、性别、准考证号、毕业院校或工作单位等,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接受社会举报。公示期满,对没有异议或者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照规定程序办理聘用手续;对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的,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七)报批与备案
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在公示期满后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备案表》报天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核、备案。
(八)聘用
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与受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确定人事关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的人员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考核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拟聘人员在办理聘用手续时,未取得相应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等相关证书,取消其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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