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公告(2)
(四)体检与考察(含政审)
根据考试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察(含政审)人选,体检与考察(含政审)由山西省公安厅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组织实施。体检、政审标准参照录用人民警察体检和政审标准执行。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含政审)确定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和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网站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四、咨询与监督
报名人员可电话咨询招聘政策等问题: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领导组办公室
联系电话:0351—6925269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招聘教师监督电话:0351—6925281
咨询电话开通时间:报名和考试工作日的工作时间
附件:1、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聘公安类专业教师计划表
2、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2014年招聘公安类专业教师考试报名表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
2014年4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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