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郴州市事业单位招聘人员1859名公告(3)
面试后,因体检、考察、公示等不合格或放弃等情况造成的招聘计划空缺,不进行递补。
十一、考生选择聘用单位办法
相同专业包含多个岗位进行合并招聘的,在考察前按照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以及招聘岗位计划1:1的比例,由考生选择具体招聘单位。
十二、特别提示
1.报考人员请选择郴州人社局门户网站、郴州市人力资源考试网查看公告及相关信息。因查看转载信息造成的一切失误,由本人负责。
2.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诚信考试承诺书,提交的报考申请材料应当真实、准确,禁止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报考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考试聘用工作全过程。
3.网上报名未缴费期间,报考人员可以在网上修改自己的报考信息,可以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但网上报名缴费后,报考人员不得再修改报考信息和报考岗位。
4.报考人员报名缴费后,应认真核对“我的报名信息”,报考状态显示“缴费成功”,报名工作才算完成。如有问题,请及时与招聘考试技术支持服务部门联系。
5.5月6日将公布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招聘计划数的岗位。报考岗位被取消的人员可在5月9日17:00前申请改报符合条件的其他岗位或退还报名费。5月12日将公布部分岗位核减招聘计划数。
6.报考人员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笔试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原件(笔试准考证须保留至办理聘用手续后),缺少证件原件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面试和体检。
7.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各级政府人社部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8.凡参加汝城、桂东、安仁县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被列为拟聘人员的,不得再列为此次郴州市市直及其他县市区2014年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拟聘人员。
9.实行诚信考试。报考人员需按照诚信考试承诺书的要求,诚信参与考试招聘的各个环节,不弄虚作假,不违纪违规,不随意放弃。对违纪违规行为,将参照《公务员录用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办法(试行)》规定,分别给予取消报考资格、取消考试成绩、不予聘用、取消聘用、5年禁考、终身禁考的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进入面试、体检、选岗、考察、公示、聘用等环节后放弃的人员,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诚信库,2年内不得报名参加郴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
十三、招聘考试服务咨询电话
政策咨询: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科0735-2871958、2871398。
考务咨询:市人力资源考试院0735-2871247。
技术支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中心0735-2231259。
十四、本公告未尽事宜,由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附件:
郴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4月20日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