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梁平县教育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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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日期:2014年5月3日至5月5日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规范事业单位进人、用人行 为,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梁平县人力社保局审核,报县委、县政府研究同意,并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人数
2014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87名,具体招聘岗位要求详见《梁平县2014年第二季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品行端正,具有为人民服务的思想;
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热爱教育工作;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符合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详见《一览表》);
7.年龄35周岁及以下(1978年5月2日以后出生);
8.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二)学历及专业要求:
1.学历及专业要求详见《一览表》;
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生服务中心认证。
(三)工作年限:自愿在我县机关、事业单位工作5年以上,其中在教育事业单位工作3年及以上。
(四)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劳动教养、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未满服务期,且未在2014年5月2日前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程序
(一)网上报名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在2014年5月3日至5月5日登录http://61.161.109.120:8080/进入报名系统,提交报考申请(操作流程见附件2)。
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时,请如实准确填写报考信息的各项内容(特别提醒:专业须按毕业证书上内容填写)。报考人员应对提交的信息和材料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附件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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