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西南政法大学招聘非专任教师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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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4年5月29日
为进一步加强人才队伍建设,优化人员结构,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学校研究、市教委审核、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非专任教师。
一、学校概况
西南政法大学是新中国最早建立的高等政法学府之一,是教育部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共建高校。原名西南政法学院,其前身是1950年成立的由刘伯承元帅担任校长的西南人民革命大学,经过60余年的建设,学校已经形成了从本科教育到硕士、博士研究生教育,从继续教育到留学生教育等多层次、多类型的人才培养格局,法学、经济学、管理学、文学、哲学等多学科协调发展的学科布局。在法学教育方面,是全国公认的规模最大、学科体系齐全,教学科研力量雄厚,社会贡献突出的高级法律人才培养基地。
学校现有渝北校区、沙坪坝校区和宝圣湖校区三个校区,占地总面积3000余亩,在校全日制学生24000余人。学校设有民商法学院、经济法学院、法学院、行政法学院、国际法学院、刑事侦查学院、政治与公共管理学院、马克思主义学院、管理学院、经济学院、新闻传播学院、外语学院、应用法学院、法律硕士学院等14个学院,有22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10个二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7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37个二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和4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9个省部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是全国首批法学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单位,也是全国首批法律硕士专业学位授权单位。经济法学科和诉讼法学科是国家级重点学科;哲学、应用经济学、法学、政治学、新闻传播学、公共管理为重庆市重点学科,工商管理为重庆市立项建设重点学科。在2012年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公布的学科评估结果中,学校法学一级学科位列前五强。
二、招聘原则
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岗位
学校公开招聘非专任教师1名。请查阅《西南政法大学2014年度公开招聘非专任教师岗位一览表》。
四、招聘范围
凡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下列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五、招聘条件
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本科及以上学历,副研究馆员及以上职称,具有10年及以上的高校图书情报工作经历,年龄在40周岁及以下。(年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4年5月25日)。
六、应聘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时间:2014年5月26日起至2014年5月29日。
(二)资格审查:向相关部门提交应聘材料(包括应聘报名表、学历证书、学位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复印件等),由相关部门进行资格审查。
七、考核
主要测试应聘者必需的综合知识和与岗位相适应的专业知识、业务能力和工作技能,直接采取考核方式招聘,考核分值100分。
总成绩=考核成绩。
公开招聘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算,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八、体检和考察
体检人选按照考试考核成绩从高到低依次等额确定。
体检标准参照原国家人事部颁布的《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 (国人厅发〔2007〕25号)和《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 19号)要求,并结合学校和岗位实际要求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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