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北碚区事业单位招聘143名工作人员公告(4)
九、聘用及待遇
经公示无异议或经核实不影响聘用的拟聘用人员,由招聘单位提出拟聘用意见,填写《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审批表》和《重庆市事业单位拟聘用人员名册》送主管部门审核,报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审批。
经审批同意聘用的人员,由招聘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者其委托人与受聘人员按照《重庆市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实施办法》(渝府发〔2003〕37号)和《重庆市人事局关于转发〈事业单位聘用合同(范本)〉的通知》(渝人发〔2006〕68号)的规定,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确立人事关系,完善聘用手续,相关待遇按重庆市有关规定执行。
公开招聘的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试用期内或期满考核不合格或发现隐瞒聘前病史且身体条件不符合岗位要求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
2014年应届毕业生,如2014年7月31日前未取得毕业(学位)证书,不予聘用。
十、纪律与监督
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是公开选拔优秀人才的重要渠道,要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对招考工作中的各个环节,必须严肃人事工作纪律,确保招考工作顺利进行。要自觉接受纪检监察和社会各界的监督,严禁徇私舞弊,若有违反规定或弄虚作假,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十一、其它
1.信息发布:报考人员的笔试成绩、资格复审时间、面试时间、面试成绩、考试考核总成绩、体检时间、体检人员名单、拟聘人员名单等信息在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http://www.bblss.gov.cn)发布。
2.网上报名技术咨询电话:023-68200377
3.考务及招考政策咨询电话:023-68285089
4.报名咨询电话:卫生类023-68356309、教育类023-68286278、综合类023-68285089
本简章由重庆市北碚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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