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市长寿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27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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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选拔优秀人才,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提高全区人才队伍整体素质,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市委组织部和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规定,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重庆市长寿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任人唯贤、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报考区教委、区畜牧兽医局考生,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分别按相同招聘岗位,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选择聘用单位。
二、招聘单位及人数
本次招聘27名,具体招聘单位、岗位、名额等详见《重庆市长寿区2014年第三季度公开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情况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一)报考人员应同时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学历、学位、专业、年龄等要求详见《一览表》;
5.年龄计算时间截止于2014年7月31日;工作经历计算时间截止于2014年8月31日。
6.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7.自愿在聘用单位工作5年及以上,未达到规定服务年限的违约责任,以双方约定为准。
(二)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党籍或在接受高等教育时,受到开除学籍处分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未满服务期也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三)其他要求
1.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且未毕业的研究生,不能凭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2.应聘人员只能选择一个岗位报名,按报考岗位竞争,分别择优聘用;
3.2014年已被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招聘人员和长寿区教育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不能报考本次区教委招聘岗位。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一)报名方式
现场报名。
(二)报名时间
2014年8月1日(星期五)—2014年8月2日(星期六)上午8:30—12:00、下午14:30—17:00。
(三)报名地点
重庆市长寿区人力资源培训考评中心(地址:重庆市长寿区桃花新城文苑西路2号长寿区委党校综合楼2楼,咨询电话:40469077、40231339)。
(四)报名所需材料
1.本人居民身份证;
2.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全日制学历(学位),其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3.普通话等级、教师资格等相关等级或资格证书;
4.机关事业单位在职在编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附件2);
5.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报考区教委美术、体育岗位需照片4张)。
报名时,交验原件的同时收取复印件1份。
(五)资格审查
由区人力社保局、区监察局和招聘单位共同对报考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者,按规定缴纳笔试考务费。
(六)开考比例
招聘岗位人数与实际报名人数未达到1:2的,相应递减拟招聘岗位人数至规定比例(按照四舍五入计算);无法递减的,取消招聘。其中,属急需紧缺岗位或特殊人才的,报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可适当放宽开考比例。因招聘岗位取消而不能参加招聘考试的报名者,退还其笔试考务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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