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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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是经湖南省人民政府批准,吉首大学和湘西州人民政府共建共管、以湘西州人民政府为主管理的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教育业务由吉首大学负责指导。为发展教育事业,结合工作需要,根据《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试行办法》(湘人社发〔2011〕45号)和《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人员实行公开招聘暂行办法》(州办发〔2005〕27号)等文件规定,经州人社局核准,我院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5名。为确保招聘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在州人社局和州教育局指导下,学院成立招聘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学院组织人事处,由组织人事处具体负责招聘工作相关事宜,学院纪委全程监督。
二、招聘原则
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
三、招聘基本条件
(一)具有良好的思想道德和政治素质,热爱教育事业;
(二)具有较强的业务能力和综合素质,能胜任岗位需要;
(三)诚实守信,具备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无心理疾病;
(四)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3年8月13日后出生),博士、学前教育专业人员年龄可放宽在40周岁以下(1973年8月13日后出生)。
四、招聘岗位、计划及要求
详见《2014年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表》(附件1)。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在州人社局指导下实施。原则上按发布招聘简章、报名与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核、办理聘用手续的程序进行。
(一)信息发布
招聘信息通过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面向社会公开发布。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现场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至8月15日上班时间;网上报名时间为2014年8月13日9:00至8月15日16:00。
2、报名地点:吉首大学师范学院办公楼三楼组织人事处(吉首市雷公井10号)。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或网上报名。现场报名:报名时须携带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等有效证件原件或复印件和一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2张(持复印件报名的须在面试前提供相关证件的原件),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1份(附件2)。在职人员报名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网上报名:请将下载并如实填写的《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附件2)和身份证、学历学位证或毕业生推荐表等有效证件扫描件发到学院组织人事处邮箱jdsyzzrsc@163.com,并在规定报名时间内电话确认,面试前须提交《湖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报名表》和相关证件的原件。
4、开考比例:岗位招聘计划与该岗位报名人数比例原则上不低于1:3。达不到比例的,报州人社局同意后,根据实际情况可降低开考比例。形不成竞争的岗位,报考人员的面试成绩达到60分及以上方可进入考核、体检程序。
5、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由学院组织人事处负责,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名单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示并电话通知。
(三)考试
1、应聘教师岗位:采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主要测评应聘者的仪态仪表、语言表达、教学及科研、专业知识运用、实践操作能力及个性特征等。
2、应聘教辅岗位:采取笔试和面试进行。笔试重点考试专业基础知识,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人数的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面试重点测试实际操作能力,按笔试占40%、面试占60%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
笔试、面试时间另行通知。笔试、面试成绩在吉首大学师范学院网站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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