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湖南吉首大学师范学院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四)体检
应聘教师岗位的根据面试成绩高低、应聘教辅岗位的根据综合成绩高低按招聘计划等额确定体检人选(如综合成绩相同,按面试成绩高低排名)。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报考人员对体检结果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对可以复检的项目申请复检。复检内容为对体检结论有影响的项目,复检只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中出现自愿放弃或体检不合格等情况,从报考该岗位人员中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对象,递补次数不超过两次。
(五)考核
体检合格人员为考核对象,主要考核其政治思想、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考核合格人员为拟聘用对象。若因考核不合格等出现空缺名额的,经州人社局审核同意后,按体检递补办法依次递补。
(六)聘用
拟聘人员公示7个工作日无异议后,学院填写《湖南省湘西自治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登记表》报州教育局和人社局办理聘用相关手续。学院与被聘人员签订聘用合同,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咨询电话:0743--8750372(罗老师、向老师)
湘西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4年8月4日
吉大师院公开招聘岗位表.xls公开招聘报名表.doc2014年8月4日
公开招聘报名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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