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重庆彭水自治县卫生教育事业单位招聘53名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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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优化人才队伍结构,推进人才强县战略实施,根据《重庆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施办法》(渝人发〔2006〕44号)和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关于进一步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26号)等有关规定,经县委、县政府同意,市人力社保局核准,现面向社会考核招聘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一、招聘原则
本次招聘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与考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二、招聘计划
本次招聘名额53名(卫生事业单位37名,教育事业单位16名)。具体招聘单位及岗位详见《彭水自治县2014年第三季度考核招聘卫生教育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及条件一览表》(附件1,以下简称《一览表》)。招聘岗位有专业要求的,统一参照《重庆市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2014年上半年修订)》执行。
三、招聘范围和对象
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应聘: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国家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3.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4.符合岗位招聘条件(详见附件1);
5.符合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回避制度的有关要求;
6.自愿在招聘单位服务5周年以上;
7.在国外境外高校就读的学历(学位),须获得国家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认证;
8.以下人员不属于招聘范围:
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或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尚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或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被单位辞退或解聘未满五年的原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招录(聘)纪律而处于禁考期的人员;本县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未满服务期以及报名前未解除选派协议的选派大学生;现役军人;在读的非2014年应届全日制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已与我县事业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的2014年应届毕业生;具有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为事业单位人员的其他情形的人员。
四、报名及资格审查
应聘人员只能选择本次招聘单位中的一个岗位报名,按各报考岗位竞争,分别聘用。
1.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8月7日上午8:30-12:00,彭水自治县卫生局三楼大会议室。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毕业(学位)证、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学历证明,近期同底1寸正面免冠彩色照片2张,以及招聘岗位要求的有关资格证和其他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经资格初审合格者提供填写好的《考试报名表》(附件2),领取准考证。
2.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
报名时间及地点:2014年8 月8日上午9:00 -12:00,西南大学招生就业处。
报名所需材料:报名时,报考者须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簿(含主页、增减页和本人页)、毕业(学位)证、在“学信网”上下载并打印的学历证明等资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符合条件的人员择优进入面试。
3.考生报名时须注意的其他事项
报考者为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所在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加盖鲜章的同意报考证明原件;报考者为非机关事业单位正式在编人员的须提供档案管理机构出具的学籍档案存档证明原件。所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带上用人单位出具的证明原件。工作经历、年龄计算截止日期为报考开始的前一日。从事相关工作经历和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样本见附件3,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和实习经历不视为工作经历。
本次招聘只采用现场报名方式,不接受电话、传真及网上报名。
五、考试考核
考试考核为专业科目测试(含面试),分值为100分。报考卫生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为专业知识测试、实作、答辩等;报考教育事业单位的考核内容为说课、试讲、答辩及特长展示等。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得进入体检。考官对考生面试成绩评定在60分以下的,须在评分表中说明理由;考生面试最后结果在 60分以下的,招聘单位应写出书面报告,送县人力社保局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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