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省文化厅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公告(2)
各招聘单位地址:
招聘单位 | 报名地址 |
山西省戏剧研究所 |
太原市桃园南路36号 省戏剧研究所办公室 |
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 |
太原市文源巷5号 省文化厅414房间 |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
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 |
山西戏剧职业学院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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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 |
太原市解放路奶生堂25号 华夏之根艺术团办公室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人事组织处 |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附属中等艺术学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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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华晋舞剧团 |
太原市并州东街95号 山西华晋舞剧团办公室 |
山西省晋剧院 |
太原市迎泽区海边街28号 省晋剧院人事科 |
1、专业测试主要测试应聘人员的专业实际操作能力。专业测试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60%。
2、专业测试时间与专业测试地点,待报名结束后在山西省文化厅或各招聘单位网站公布。
3、专业测试结束后,考生可在山西省文化厅或各招聘单位网站查询成绩。
(三)面试
在专业测试成绩的基础上,按照招聘岗位1:3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确定进入面试人选。不足规定比例的,按实际专业测试人数确定。
1、山西戏剧职业学院、山西戏剧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山西艺术职业学院、山西艺术职业学院附属中等艺术学校的面试为述课,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2、山西省戏剧研究所、山西文化宣传教育中心、山西华夏之根艺术团、山西华晋舞剧团和山西省晋剧院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主要面试应聘者岗位要求的相关专业知识、心理素质、应变能力、表达能力、形象及气质等,满分为100分,占综合成绩的40%。
3、面试时间与地点(见山西省文化厅或各招聘单位网站)。
4、面试成绩当天在面试地点门口公示。
(四)综合成绩确定
综合成绩=专业测试成绩X60%+面试成绩X40%。
拟聘用人员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0分。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最低合格分数线为综合成绩65分。
(五)体检与考核
根据综合成绩,按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与考核人选。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考核由省文化厅和各招聘单位组织。各招聘单位根据拟聘用岗位要求,对拟聘用人员进行全面考核,并对其进行资格复审,考核中发现不符合聘用条件的,取消聘用资格。因体检与考核不合格或未按要求参加体检而空缺的招聘名额予以取消。
(六)公示、聘用
在考核、体检合格后,各招聘单位将拟聘用人员报山西省文化厅审核,拟聘人员名单与考试成绩统一在山西省文化厅网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上报省人社厅进行审核公示批复,由省人社厅批准后按规定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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