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山西临汾尧都区招聘中小学校医公告(2)
复审合格者发给面试通知书;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由后面的人员依次递补(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办法:面试采取答辩的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应聘人员是否具备工作需要的专业理论知识和技术水平、综合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临场应变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总分为100分,及格线6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考生,取消拟聘资格。
3、总成绩计算
个人总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保留两位小数)。参加面试人员等于招聘岗位数,不能充分体现“竞争、择优”原则的招聘岗位,拟聘人员总成绩需达到70分。考试总成绩最后一名出现并列,按面试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如面试成绩再出现并列,采取加试的办法确定进入下个环节人选。
(三)考核、体检、公示
1、考核
根据考试总成绩,按专业岗位从高到低排序,按1:1的比例确定考核对象。考核工作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标准和拟聘用岗位的要求,对拟聘用人员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现实表现等方面进行考核。考核不合格者,取消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
2、体检
考核合格者确定为体检对象。发给体检通知书,到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进行,体检费用由体检者本人负担。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人员,视为自动放弃。自动放弃和体检不合格形成的岗位空缺不再递补。
应聘人员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本人可在体检结果公布后3个工作日内申请复查,经主管部门同意后,在另一医疗机构组织复检,以复检结果为准。
体检在招聘领导组的指导监督下,由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3、公示
根据考试、考核和体检情况,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在相关网站上予以公示,接受群众的监督,公示期间若发现有不符合条件或违法乱纪者,取消聘用资格,空缺岗位不再递补。公示期为七个工作日。
五、聘用及待遇
(一)聘用
1、公示期满,按照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经区人社局审批后,招聘学校与被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经区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区人社部门办理合同登记,确定人事关系。
2、所聘人员实行聘用制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12个月。试用期包括在聘用合同期限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后,正式聘用。考核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二)待遇
所聘人员享受应聘事业单位所在岗位全部待遇。
六、注意事项:
(一)整个招聘过程的具体安排在临汾人事考试网进行公告和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否则责任自负。
(二)报考人员提供的电话等联系方式应为有效方式,要确保联系畅通。
正常工作日咨询电话:0357-2228342 0357-2228695 0357—2228694
如有未尽事宜,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
特别声明: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敬请广大考生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临汾市尧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二〇一四年八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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