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兴城市教师招聘145人公告(4)
(二)笔试
1、试题内容:
教育理论基础知识:包括教育学(30%)、心理学(30%)、新课程改革(20%)、教师职业道德(10%)、教育法律法规(10%)。
笔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根据笔试结果确定合格分数线。
2、试题题型:客观性试题。
3、笔试时间和地点:
笔试时间:2015年1月4日上午9:00-11:00。地点以准考证规定为准。参加笔试的考生须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
(三)资格复审
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到低,按照各招聘学科岗位总数1:2的比例进入资格复审,末位出现并列者,一并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对考生档案及其它证件进行复审,拟聘用人员需提前准备好本人档案,在规定时间内不提供档案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复审不合格者,取消面试试讲资格。缺额按考生分学段分学科总成绩在成绩合格人员中由高到低的顺序等额递补,递补仅限一次。
(四)面试试讲
资格复审合格者参加面试试讲,时间另行通知。面试试讲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试讲时间为10分钟,内容:讲一节应招学科微型课。面试试讲成绩当场评判,当场公布。参加面试试讲的考生,如有缺额不再递补。
(五)录取
总成绩满分为100分,采用笔试、面试试讲权重计分的办法。笔试、面试试讲权重比例为5:5。根据总成绩,按照招聘计划由高到低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核人选。总成绩并列者按照“五优先”顺序原则进行确定:即①面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且学位高者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⑤英语等级高者优先。
笔试、面试试讲成绩及总成绩均保留小数点后2位。
(六)体检
体检标准参照《葫芦岛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十七条执行。由教师招聘领导小组负责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体检费用自理。在规定时间内不参加体检者,取消聘用资格。对于在体检过程中弄虚作假或隐瞒真实情况和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取消其聘用资格,缺额不再递补。
(七)考核
主要考察了解报考人员的现实表现。因考核不合格而出现空岗,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