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辽宁兴城市教师招聘145人公告(5)
(八)选岗
1、本次招聘教师主要解决高中和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尤其是农村中小学教师结构性缺编问题。因此,设定最低服务期为5年,被聘任教师5年内不允许调动,否则视为自动辞职。
2、在高中、初中、小学各学段分学科按总成绩排队确定聘任的总名额内,遵循分数优先的原则由考生分学段分学科现场公开挑选岗位。出现分数相同情况遵循“五优先”顺序原则进行聘任:即①面试试讲成绩高者优先;②学历高者且学士及以上学位的优先;③师范类毕业生优先;④普通话等级高者优先;⑤英语等级高者优先。
(九)公示
拟聘用人选确定后,由市教师招聘领导小组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后,不合格人选不再递补。
(十)聘用
对经公示无异议人员,办理相关聘用手续。
被聘用人员必须服从组织分配,否则取消其聘任资格。
被聘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聘用合同。被聘人员的试用期为6个月(大中专毕业生见习期为一年),不合格者取消聘用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