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重庆市铜梁区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0名简章(3)
六、考试考核
(一) 笔试
1、笔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40%。
2、测试内容:专业知识测试。
3、笔试时间: 2015年4月25日上午(具体时间及地点详见《准考证》)。
(二) 面试
1、面试分值100分,占总成绩的60%。
2、面试时间:2015年4月25日下午(具体时间及地点在上午笔试时公布)
3、方式:
教育事业单位面试采取备课、讲课方式进行;
卫生事业单位面试采取现场答辨和根据所学专业在相关临床科室试岗7天的方式进行;
其余事业单位岗位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主要考核应聘者的职业道德、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面试分数为60分及以上者为合格,面试分数为60分以下者为不合格,未形成竞争的,须有考核小组三分之二以上成员表决通过,表决情况应记录在册。
(三) 考试考核总成绩
考试考核总成绩=专业知识测试×40%+面试成绩×60%
七、体检
体检由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组织实施。体检人选按照拟招聘岗位人数,根据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确定。考试考核总成绩出现并列时,则以面试成绩、专业科目测试成绩的顺序,由高到低依次确定体检人选。
体检按照《关于转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5〕25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发〔2007〕113号)、《关于转发〈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渝人社发〔2010〕49号)、《关于转发〈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特殊体检标准(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渝人社发〔2011〕38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渝人社发〔2013〕7号)和《重庆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新修订的〈重庆市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及办法〉的通知》(渝教人〔2010〕51号)等政策规定执行,并结合本行业或岗位实际需求条件组织实施。体检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体检费用由考生自行承担。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性医疗卫生机构进行。招聘单位或受检人对体检结论有异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提出复检申请,经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同意后到指定医院进行一次性复检,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体检不合格或在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可按报考该岗位考生的考试考核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如该岗位所有参加面试的考生体检均不合格或无法递补,不再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者,由区委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会同主管部门、招聘单位,对其政治思想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以及有无需要实行岗位任职回避等情况进行全面考察,并对应聘人员资格条件进行复查。
考察不合格或在经确认自动放弃出现缺额时,不再递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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