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编制外(校聘)工作人员8人简章(2)
(五)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随时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自己的资格初审结果,初审通过后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
(六)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务必于2015年6月22日09:00-2015年6月24日17:00登陆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资格复审用)及准考证。
(七)资格复审工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组织实施,应聘人员须携带《资格审查表》(一式两份,在线打印)并提供身份证(或护照)、专、本、硕、博学历证、学位证、个人简历及岗位报名所需的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留学回国人员需提供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提供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及教育部国际合作与交流司出具的《留学回国人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到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留意相关通知。
四、招聘方式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和面试的方式进行。所有应聘人员须统一参加笔试和面试。
(一)笔试
1.笔试时间:另行通知,请应聘人员随时留意相关通知;
2.笔试地点:内蒙古工业大学新城校区第二教学楼,具体考场以准考证上所注明的为准;
3.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满分为100分;
4.笔试主要内容为所报考岗位的专业知识,不指定参考书目;
5.应聘人员参加笔试时必须携带本人二代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否则不准参加考试;
6.笔试加分政策: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笔试成绩上加2.5分;
7.笔试总成绩的计算方法:笔试总成绩=笔试成绩+政策加分;
8.笔试结束后,按照每个岗位应聘人员笔试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和3∶1的比例(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下同)确定进入资格复审,经资格复审合格后进入面试,对同一岗位因成绩并列而超过3∶1比例的所有应聘人员全部进入资格复审和面试。参加笔试的应聘人员人数与招聘计划数之比不足3∶1的,以实际参加考试的所有应聘人员笔试有效成绩的平均值降低5分作为最低分数线确定应聘人员是否有资格进入面试。全部应聘人员的笔试总成绩和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站“人才引进”栏目中公布。
(二)面试
1.面试时间、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2.面试满分100分,着重测试应聘人员的业务素质、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等;
3.对进入面试人数与招聘计划数比例不足3∶1的岗位,该岗位应聘人员面试成绩须达到同一面试组所有应聘人员的面试平均成绩,所有参加面试应聘人员的成绩必须达到60分,方有资格进入体检和考察。
(三)总成绩计算方法
总成绩按如下公式计算:
总成绩=笔试总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工作结束后,由我校加权计算参加面试应聘人员总成绩并分岗位从高分到低分排序,按照该岗位进入体检和考察范围人数与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进入体检和考察的人选。
同一岗位应聘人员最后一名考试总成绩出现并列的,并列人员按照笔试成绩从高低分排序,然后再按照该岗位招聘计划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考察范围人员。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均出现并列的通过加试确定是否进入体检考察。
五、体检与考察
(一)体检。按照《公务员录用通用体检标准(试行)》(国人部发〔2005〕1号)、《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9号)和《关于对<关于明确公务员录用体检中肝脏生化标准的请示>答复的函》(国公考录函〔2010〕13号)要求,体检工作由学校统一组织,费用自理。
(二)考察。内蒙古工业大学人事处与用人部门(学院)组建考察组,对初步确定的拟聘人员进行政治思想考察,并结合个人档案对资格条件进行复查。对考察不合格的,取消应聘资格。
六、公示和聘用
(一)根据考试、体检和考察结果,由内蒙古工业大学公开招聘领导小组确定拟聘人员,报学校研究确定。
(二)对拟聘人员在内蒙古工业大学网上公示,公示期间公布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举报,公示期为7天。
(三)公示期满,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严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有严重问题,但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暂缓聘用,待查实并做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