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鹤壁淇滨区教师招聘84人公告(4)
六、公示和聘用
根据体检和考察情况,确定拟聘用人员,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经公示无异议后,全部按报考岗位统一聘用到小学、幼儿园任教(小学为区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幼儿园为差额拨款事业单位)。新聘用小学、幼儿园教师在淇滨区最低服务年限为5年。不服从统一安排、不按时到岗的,视为自动放弃,取消聘用资格。
新聘用教师试用期及试用期工资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试用期满合格的,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七、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工作中的笔试准考证发放时间、地点,面试确认时间、地点,体检安排和考察等一切招聘事项,均通过淇滨区政府网站(www.hbqbq.gov.cn)发布,不再另行电话通知,请各位考生务必注意并及时登录查询。此次招聘教师,不指定任何复习资料,不举办或委托举办任何辅导班。
本《简章》归淇滨区2015年公开招聘教师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联系电话:0392-3399403(7月13日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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鹤壁市淇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鹤壁市淇滨区文化教育体育局
2015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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