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信阳市人民检察院招聘辅助岗位15名工作人员公告(2)
(三)笔试、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和面试
1、笔试时间:2015年8月9日
笔试(40分):笔试采用闭卷方式,内容为专业知识和综合知识。笔试地点另行通知。
2、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上午
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30分):根据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参加测试人员。计算机上机采取文字速录和文档编辑方式测试。测试地点另行通知。
3、面试时间:2015年8月15日下午
面试(30分):根据报考岗位的笔试成绩,按照1:2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面试人员。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方式。面试地点另行通知。
4、成绩计算:总计100分,考试有效成绩=笔试成绩+计算机应用能力测试+面试成绩。
(四)体检时间:2015年8月16日
依照录用公务员体检标准,按照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进行体检。体检地点另行通知。
(五)考察时间:2015年8月18日至8月23日
按照考试总成绩和体检情况,从体检合格的人员中由高分到低分按1:1的比例确定被考察人选。
(六)公示时间:2015年8月25日至8月31日
根据考试成绩和体检、考察结果,择优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信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和信阳市人民检察院门户网站公示七天。
(七)办理聘用手续
公示期满,按照相关程序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办理聘用手续。新聘用人员在接到聘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期限前办理有关手续,到用人单位报到。对本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聘用资格。
聘用人员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聘用期限为两年(可续签),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不合格的,取消其聘用资格。
五、组织领导及监督工作
本次招聘工作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委托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由信阳市人民检察院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
六、其他
本公告由信阳市利民人力资源开发有限公司和信阳市人民检察院负责解释。如有争议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有关劳动法律法规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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