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兴安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6人)(2)
三、报考条件
(一)应聘人员须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5、具有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6、年龄在18周岁以上、35周岁以下(1979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7、盟幼儿园幼儿教师岗位和阿尔山市广播电视台播音员岗位年龄18周岁以上、30周岁以下(1984年7月31日至1997年7月31日期间出生);
8、具备应聘岗位所要求的学历、教师资格、职业资格等其他资格条件,具体条件详见招聘计划表;
9、对于盟直部分学校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在兴安盟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 (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对于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定向招聘“项目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须为在阿尔山市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生或在报名开始日前已退役的大学生士兵(含2015年应届毕业的大学生退役士兵)。凡是到报名开始日,服务期满超过3年的,退役(先退役后取得毕业证的,从毕业时间算起)超过3年的,录用为公务员(含参公单位工作人员,下同)的,被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入编制)的,不能应聘定向招聘“项目人员” 的岗位,只能应聘其他岗位;
10、对于定向招聘“蒙汉兼通人员”的岗位,应聘人员应为在高校时蒙语授课且蒙汉兼通的高校毕业生;
11、对于“蒙授教师”岗位定向招聘人员应为在高校时蒙语授课的高校毕业生。
(二)下列人员不得应聘:
现役军人;在读的全日制大专、本科、研究生(不含2015年应届毕业生);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列编招聘);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公务员;政法机关定向招录培养公务员录用后在读以及未满最低服务年限的人员。
曾受过刑事处罚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在公务员招考或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录用、聘用纪律行为并在禁考期限内的人员;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其他情形人员。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四、笔试开考比例及招聘计划调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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