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兴安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6人)(4)
4、笔试报名费为70元。应聘人员在审核通过后,请及时在网上缴纳报名费。第一阶段报名结束后,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2015年8月7日9时;第二、三阶段报名费缴纳截止时间为报名结束的次日10时,逾期不候。
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免交报考费,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减半收取。这两类应聘者的报考费采取先交后退的方法减免。应聘人员在笔试结束后20天内,持本人身份证和毕业证(201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的,持加盖所在院<系>和学校教务处<研究生院、处>公章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到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审核确定办理退费手续。笔试缺考的,不再退费。
城乡低保家庭的应聘者可免交报考费。应聘者将所在旗县市民政局出具的低保证明和低保证复印件,连同应聘者的身份证复印件(表明报名序号和联系电话),于交费截止日前传真或送至兴安盟人事考试中心,经审核确认后,可免交报考费。
六、笔试
1、笔试由盟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笔试时间为2015年8月下旬。
2、笔试公共科目为《综合素质测试》,满分为100分,考试时长120分钟。笔试采用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提供蒙汉两种文字试卷,应聘人员应在报名时明确选择,未明确选择的,按选择汉文试卷对待。选择汉文试卷的,必须用汉文作答;选择蒙古文试卷的,必须用蒙古文作答;应聘“蒙汉兼通人员”岗位和“蒙授教师”岗位的,笔试必须选用蒙古文试卷,并用蒙古文作答。
同一试卷只能用一种文字作答,对不按规定文字作答的,按零分处理。
4、笔试时间和地点在准考证上标明。应聘人员凭身份证(或护照)和准考证参加笔试。
5、笔试成绩计算
笔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民族加分
对于蒙古族、达斡尔族、鄂伦春族、鄂温克族应聘人员,在笔试成绩上加2.5分。
七、资格复审
1、资格复审工作由盟组织人社部门负责。资格复审的时间、地点、联系电话、需携带的证件、证明、相关规定要求以及举报电话等详细内容,提前7天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上公告。
2、根据笔试成绩高低顺序,按照各岗位进入面试人数与各岗位招聘人数3:1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末位出现并列的,全部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后,达不到3:1的岗位,经盟组织人社部门批准后,可降低面试开考比例。
3、资格复审重点审核应聘人员所填报的信息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符合应聘岗位相应资格条件。凡不符合应聘条件、个人填错民族信息导致加分、所填报个人信息与所持证件不符以及隐瞒重要信息或提供虚假证明材料,一律取消面试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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