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内蒙古兴安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事业单位招聘公告(156人)(3)
笔试开考比例(通过资格初审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不低于4:1。报名结束后,对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进行如下调整:
1、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项目人员”岗位和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同一招聘单位内减少和取消开考的上述岗位招聘人数在符合开考比例的前提下调整为该职位一般岗位招聘人数。
2、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一般岗位和盟直部分学校“蒙汉兼通人员”岗位未达笔试开考比例的,可以通过相应减少招聘人数使其达到开考比例或取消开考。
3、调整后的招聘岗位及人数,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公告。调整前没有一般岗位的,由“项目人员”岗位和“蒙汉兼通人员”岗位调整为一般岗位,凡符合上述一般岗位报名条件的应聘人员可进行补报。
4、因报考未达笔试开考比例被取消开考岗位的应聘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其他通过资格初审的应聘人员不得再改报其他岗位。补报和改报时间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另行公告。
五、报名与资格初审
(一)报名
1、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进行。应聘人员应登陆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网址:http://www.xamks.com)报名。
2、报名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为盟直部分学校及阿尔山部分事业单位的所有岗位报名,时间为2015年7月31日9时至2015年8月6日 17时;第二阶段为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一般岗位报名人数达不到开考比例的岗位,面向兴安盟户籍招聘报名;第三阶段为盟直部分学校公开招聘和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调整招聘岗位计划后的补报和改报。第二、三阶段报名时间,根据实际情况,在兴安盟人事考试网站另行公告。
3、每位应聘人员只能应聘一个岗位。应聘人员须按要求在网上填写《报名登记表》相关信息,并上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2寸数码彩照(jpg格式、大小为 20KB以下)。在填写个人简历时,应聘人员须完整、准确填写本人就读中专、大专、本科和研究生的学习经历(填写上学起止年月、所读院校、院系、专业)和毕业后工作经历(填写工作起止年月、工作单位、所从事的主要工作经历),填报专业名称必须与所报名使用的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一致,否则可以不予审查通过。
4、应聘人员须使用身份证或护照报名,且报名与参加笔试、面试所使用的证件必须一致。
(二)资格初审
1、资格初审工作在网上进行。盟直部分学校的资格初审由盟人社局选派专人负责;阿尔山市部分事业单位的资格初审由阿尔山市事业单位考试工作领导小组选派负责。按照各岗位报名条件对照应聘人员所填报的《报名登记表》各项内容逐项进行审核。凡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通过资格初审。
2、资格初审时,对符合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审查未通过的,应及时在资格审核栏中简要说明理由;对填报信息不全或有疑问的,应及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或说明。
3、应聘人员在网上成功提交报名信息后,应及时查询初审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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