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云南文山广南县人民检察院招聘合同制书记员公告(10人)(3)
四、用工方式
此次招聘的书记员不纳入检察院正式编制,采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的方式用人,由广南县人民检察院管理使用。
五、工资待遇
拟聘人员一经聘用,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间月工资1500元。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用人单位正式聘用,聘用期限2年,月工资1500元。经聘用后不服从分配的,取消聘用资格。合同期间,用人单位按照《劳动合同法》和《社会保险法》相关规定按月缴纳养老险、工伤险、医疗险、生育险、失业险。
六、退出机制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至第五十条之规定,双方在履行劳动合同权利、义务期间,随时可以解除(终止)劳动关系(但需距国家退休年龄五年前)。
(二)劳动关系终止后,同时按以上条款规定解除(终止)劳动合同。
七、纪律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公平、竞争、择优”原则,严肃纪律,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监督。纪检监督电话:0876—5160348。
广南县人民检察院公开招聘合同制
书记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8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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