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招聘工作人员公告(10人)(2)
四、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4 日 — 8月28日(截止时间为8月28日下午17:30时)。
2.报名地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人力资源部(呼和浩特市新华东街89号出版大厦11层)
报名人员需持个人简历、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复印件(附网上查询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单)、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需持学校证明和网上注册学籍信息,在职人员报考需持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二)资格审查:严格按照岗位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初审,确定参加笔试名单后由内蒙古教育出版社负责通知每位笔试人员。
(三)笔试。
1.笔试时间:2015年9月1日(星期二)
2.考试地点: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3.笔试不指定复习用书和范围,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四)面试。
面试按照报考岗位分别进行,由内蒙古教育出版社统一制定面试工作方案。具体面试时间由内蒙古教育出版社负责通知每位面试人员。
(五)确定拟录用人员。
面试结束后,按照笔试、面试成绩7︰3的比例折合计算总成绩,并依据考生所报考岗位,按照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1︰1确定拟录用人员。
(六)办理录用审批手续。
由内蒙古教育出版社办理录用审批手续。如为应届毕业生,必须在2015年9月20日前凭学历证原件及学历查询结果(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查询结果)办理录用手续。否则,取消录用资格。
五、工作待遇及相关要求
招录人员试用期为12个月,全部实行聘用合同制管理,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与其签订正式聘用合同。被正式录用者须在本单位工作满5年,期间一般不进行调动;因个人原因辞职的,由本人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录用人员工资待遇和各类社会保险由内蒙古教育出版社按照自治区有关事业单位规定确定。
六、有关情况说明
对拟录用人员,发现或发生下列情况的,取消录用资格。
(一)报到时报到证(应届毕业生)、毕业证、学位证不齐全的;
(二)不能按规定时间内送达个人档案的;
(三)个人档案到达后经复审不合格的;
(四)办理聘用手续前已被录用为公务员或通过公开招聘被聘用到事业单位的;
(五)办理聘用手续前考上博士研究生并已到录取院校报到注册的;
(六)对已与事业单位签订聘用合同或与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尚在合同期内的拟聘人员,如原所在单位不同意的。
七、工作监督
本次招考工作由上级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同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招考工作中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行为,将严肃查处。
招考咨询电话: 6608090 6608089
监 督 电 话: 6601063
内蒙古教育出版社
二〇一五年八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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