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告(6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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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工作需要,经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研究,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62名人事代理工作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名额
本次计划为郑州市公安局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高新区公安分局)招聘从事文职和非执法工作的人事代理工作人员62名。
二、招聘资格和基本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拥护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
(二)遵纪守法,热爱公安工作,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普通高等学校大专及以上学历,具备履行岗位职责所必须的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
(四)报名时已取得毕业证、学位证等有关证件;
(五)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0年8月1日之后出生);
(六)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职所需的身体条件。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1.正在接受司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立案侦查审查的;
2.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
3.在各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考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纪律行为的;
4.普通高等院校在校生、现役军人、试用期内的机关事业单位新进人员;
5.有法律规定不得录取聘用的其他情形的。
三、招聘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及资格初审
1.报名时间:2015年8月27日8﹕00—8月29日18﹕00。
2.网上报名:考生登录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系统 (http://203.171.237.232/),认真阅读相关文件后,点击“网上报名”进入网上报名系统,点击“报名填表”,按要求填写个人报名信息后上传照片。上传照片要符合系统规定:清晰、无变形,一寸近期正面免冠证件照,红底、蓝底、白底均可,jpg、gif、png格式均可。利用图片软件制作时,图片大小宽度为130像素,高度为160像素,最终效果以输出后的大小为准,宽高比例约为1.3:1.6,像素大小30kb以下,以便制作准考证时使用。考生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有效身份证(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必须一致,不能使用新旧两个身份证号同时报名。报考人员必须按照本人毕业证、身份证等相关证件显示的专业名称、个人情况填写报名信息,如信息不一致或故意填报虚假信息,后果自负。
提交报名申请时技术咨询电话:0371-65345801 0371-65345802
3.资格初审:2015年8月27日8﹕00—8月30日18﹕00。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公告要求对报考人员填报的信息进行资格初审和照片质量检查,并在报考者报名后的1个工作日内提出审核意见。对审核不合格的,说明理由;对照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应重新上传照片。若审核不合格的报考者不重新按要求填报,造成的后果报考者自负。报考者可在填报信息1个工作日后登录原报名网站查询是否通过资格初审。
4.网上缴费:通过报考资格初审的人员,于资格初审通过之后至2015年8月31日18:00前登陆原报名网站缴纳考务费,每人每科30元,两科共60元(报考者需开通支付宝,并存上足够缴费的金额),缴费时间截止到2015年8月31日下午18﹕00,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
5.打印详细信息表:报考人员成功进行网上缴费后,报名系统会自动生成一份考生详细信息表。考生须自行用A4纸打印《详细信息表》一式2份,以备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打印详细信息表时间为2015年8月27日8﹕00至8月31日18﹕00。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考生详细信息表或因保管不慎丢失考生详细信息表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6.打印准考证:网上缴费成功的报考人员,请在2015年9月9日8﹕00至9月12日9﹕00期间登录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 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报名系统(http://203.171.237.232/),按照系统提示打印准考证(A4纸格式)。如因考生未及时打印准考证或因保管不慎丢失考生准考证造成的后果由考生个人承担。
7.考生应认真阅读并全面理解关于本次考试的公告内容,确定本人符合招聘报名条件,确定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必须真实有效,报名时提交诚信承诺书。如果报考者本人不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但进行了网上报名,本人的报考资格、笔试成绩无效,已经缴纳的考试费用不予退回,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个人承担。
8.拟招聘人数与报名人数比例达不到1:5的,经郑州高新区2015年公开招聘人事代理工作人员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可适当降低开考比例。降低比例后仍达不到要求的,递减招聘名额。
(二)笔试
1.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公安专业科目两科,每科满分均为1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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