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河南省郑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公安分局招聘公告(62人)(3)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一经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弄虚作假或违反招聘规定的将取消其聘用资格。
(三)受聘在职人员须按社会保险有关规定自行完善足额缴纳养老保险,开具缴纳养老保险证明,在高新区参保之前产生的相关问题由个人承担。
(四)报考人员属于毕业生的,需在办理人事关系时提交就业报到证,不能提交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五)受聘人员未按规定的时限和要求办理相关人事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聘用资格。
(六)报考人员的各种学历须经国家及有关部门认证,未通过认证的学历按未取得处理。
(七)本次招聘不组织、不委托举办任何和考试有关的培训和辅导,不指定考试复习用书,不印制任何和考试有关的辅导资料。
(八)报考人员在招聘期间务必经常登录郑州高新区政务在线网站和报名网站查看招考信息,因个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务必保证电话畅通,因个人原因联系不上者,视为弃权;被聘用人员要服从组织分配,对不服从分配者,取消聘用资格。
(九)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政策规定,参加国家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河南省服务贫困县计划的高校毕业生,参加郑州市“三支一扶”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大学生村干部”计划任职2年以上且每年度考核合格、参加郑州市“高校毕业生进社区、服务农村”计划服务期满考核合格且符合本次招聘报考条件者,笔试原始成绩加5分。符合加分条件者,需在网上报名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15年8月30日(上午8:30-12:00,下午 15:00-18:30)到郑州高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大厅(国槐街8号火炬大厦A座一楼)提交项目服务证书、年度考核表、基层服务单位证明(须地市级项目主管部门加盖公章)及“大学生村干部”合同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逾期不再受理。
(十)未尽事宜及招聘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由本次招聘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国家、河南省、郑州市有关规定执行。
考务咨询电话:0371-65345801 0371-65345802
咨询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5:00-18:30
2015年8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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