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内蒙古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事业单位考试招聘91人公告(3)
七、考察
锡林郭勒分局在应聘者户籍所在地按照聘用资格条件进行考察,考察不合格的人员,取消聘用资格,具体考察时间、方式等由用人单位确定。
八、公示与聘用
1. 用人单位根据报名人员的考试成绩以及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并将拟聘用人员名单统一在报名网站上进行公示,同时公布上级主管部门、招聘单位的监督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5天。
2. 公示结束后,对没有问题或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或难以否定的,可暂缓聘用,待问题查实并作出结论后再决定是否聘用。
九、工资待遇
1.经公示后确定聘用的应聘人员,报内蒙古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局审核和批复。
2. 根据新建通行费所开通运行需要,统筹安排,分配到需要配备人员的收费所工作。
3.聘用人员按规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为3个月,试用期包括聘用合同期内,试用期满经考核合格者正式聘用并签订劳动合同,缴纳“五险一金”,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4. 工资待遇:试用期月工资2100元,正式聘用后月工资2600元(包括500元绩效考核工资)。
十、其他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工作全过程,在招聘的任何阶段及试用期间发现应聘人员与应聘条件不符或弄虚作假的,一律取消聘用资格。
(二)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或个人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社会上出现的假借各种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她人代办报名、考试等现象,均与本次考试无关,报考人员谨防上当受骗。
(三)报考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未参加资格复审或未通过资格复审等情况致使名额空缺的,由招聘单位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体检、考察、公示等环节未达到招聘单位招聘人员计划需要补充的,按笔试成绩并在各相应环节情况依次等额递补,并电话通知递补人员进行资格复审和体检等环节,请应聘人员务必在资格复审、体检以及考察等期间保持通讯工具的随时畅通。
(四)试用期人员不给予任何准假,已经正式聘用人员一年内请假超过20天的用人单位将解除与聘用人员的劳动关系。请应聘人员认真阅读简章有关要求和事项。
(五)简章中未尽事宜及有关信息,将在锡盟人力资源信息网上发布,请予关注。
(六)本简章由招聘单位负责解释。
十一、咨询和举报电话
政策咨询电话: 04798288128(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
监督举报电话:04798288139(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
上级主管监督电话:04716930057 04715965245
网络报名技术咨询:04798235702
锡林郭勒收费公路监督管理分局
2015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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